律师你好。我房贷建设银行的截止到今年2月份逾期三个月,在2月10号我已
1569763****
广东省 清远市
合同纠纷
2023-03-06
19.9元
律师你好。我房贷建设银行的截止到今年2月份逾期三个月,在2月10号我已经把逾期全部还上了,在2月11号收到一条短信银行委托律师已经把我起诉了,现在是诉前调解。其中律师事务所要我承担律师费用一万六,不能协商减免,请问我应该如何解决?是积极应诉?还是原价支付律师费用?
温馨提示:如果律师需要您提供更多的证据图片参考,请在此补充证据图片。
暂无律师回复
张骏
律师咨询 TA
这就要看贷款合同中的具体约定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方要承担律师费用的话就要承担了,不过律师费用要合理,不能超过当地的律师收费标准。你当然要去应诉了,如果不参加法庭开庭审理,法庭会缺席判决的。不是律师事务所要求你承担而是律师事务所代理银行要求你承担,你和律师事务所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诉前调解也是要去的,去了之后如果真的调解不成那就只能等法庭开庭审理下判决,看判决是怎么判的了。
2023-03-06回复
0
0
赵炜
律师咨询 TA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按照司法实践的规定,虽然你现在已经把之前的逾期贷款部分已经还了,但是银行还是把你给起诉了,现在法院给你安排了诉前调解的机会。那么,按照我们司法程序的规定法院可以按照实际的情况安排你们做诉前调解,如果你们双方愿意的话可以,反之可以拒绝,至于您说的这个律师代理费用,按照法律的规定,这个费用在你们之前的贷款合同里面有约定条款的话,比如约定,一旦发生诉讼,包括这个诉讼费用或者律师的代理费用在内有败诉方承担的,这个可以的,因为有约定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一般法律是不予考虑的,也不会支持对方诉讼的,除非你愿意,所以你这个情况可以在诉前调解时候跟调解人员说清楚,接受还是不愿意接受。
2023-03-06回复
0
0
付佳灵
律师咨询 TA
你好,根据你陈述的事实,我建议你应该应诉,不要支付律师费用。你先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状,然后等待开庭即可。
2023-03-06回复
0
0
董梅
律师咨询 TA
之前办理过类似的案子,也是起诉后开庭前把欠款交上了,但是对方让我们承担律师费3万多。一审支持了,二审我们上诉认为对方没有付款凭证也就是没有损失,法官说如果银行支付了这边律师费,他可能是要支持的。意思是没有也就不会支持。最后我们自认了5000块。所以这类案子的关键点在对方有没有付款凭证。 其实银行的案子都是批量的,经常是拿到钱才付律师费,你看下对方的证据是否有支付记录和发票。如果没有,那么你就可以答辩没有实际产生损失,并且房款已经付了,请求基础不存在。另外这个律师费一般是包一审,二审,执行,现在只有一个阶段,收全部的律师费不合理。 如果有,你也可以应诉,看法官能不能主持调解。 积极应对才有好结果
2023-03-06回复
0
0
刘义峰
律师咨询 TA
直接拒绝,律师费用不是诉讼必要费用,除非原来的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你方不需要承担。
2023-03-06回复
0
0
夏虹
律师咨询 TA
1.如果贷款合同对律师费没有事先约定,律师费就不能由你承担。2.如果合同事先有约定,则可能由你承担律师费,但收费标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法院也不会支持。
2023-03-06回复
0
0
相关问题
换一批
还不知道怎么办?
立即发布咨询,每个咨询至少三位律师解答!
合同纠纷法律知识
委托、行纪与居间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诉讼是一种突破债的相对性原则,使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以此来有效保全自己债权的措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即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根据《合同法解释》第14条规定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先履行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7条相关规定,先履行义务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即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而后履行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由此可见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后履行债务人有丧失债务履约能力的极大可能。
优秀律师
蜜獾律所李 律师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
4.9
符元开 律师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犯罪
4.9
张晰 律师
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劳动雇佣
4.9
胡思思 律师
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刑事犯罪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