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去年五月左右和他前夫贷款买房,七八月拿钥匙装修。然后去年十一月离

1358543****

江苏省 常州市

合同纠纷

2022-03-21

19.9元

我朋友去年五月左右和他前夫贷款买房,七八月拿钥匙装修。然后去年十一月离婚。现在前夫以按揭没有下来,银行换给他们办贷款的人员,要求我朋友重新签贷款合同。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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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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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也不合法。可以直接拒绝。既然合同已经签订,就是履行的问题,离婚的,不影响双方承担贷款合同的还款义务。

2022-03-2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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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好的,谢谢。那他寄合同过来我们这边可以不签是吗?

2022-03-21律师追答

是的。

2022-03-21律师追答

请采纳评价。

2022-03-21律师追答

好的,谢谢您。那请问去年五月买的房子都已经拿了钥匙装修入住了,前夫还以按揭没有下来为由叫重签贷款合同,这是不合理的吧?

2022-03-21律师追答

不要上当,可能是耍什么心眼或者套路。

2022-03-21律师追答

管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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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核实了是真实的,你朋友可以看自己的意愿,毕竟离婚了,牵扯到财产纠纷,如果和财产分配无关,也可以签署

2022-03-2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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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

2022-03-21律师追答

罗茂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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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现已解除夫妻关系,再重新签订贷款协议主要涉及债务承担问题。换言之现在重新签订贷款协议,就涉及贷款主体变更的问题。建议结合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慎重考虑,法律不强人所难,且要求补签合同没有法律依据。

2022-03-2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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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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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什么情况?房子离婚后约定归谁所有,没有办下按揭如何领到钥匙装修的?如果之前贷款是男方,离婚后约定房子归女方所有,那么剩下的贷款变更为女方也没有什么不合理。

2022-03-2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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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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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最好不要签。主要看他们离婚时对房子是怎么约定的。房子当时是登记在谁的名下?这些都很重要。建议详细咨询。

2022-03-2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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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嘉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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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回答你的咨询,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的问题其实不明确。既然离了婚了,那么应该就不会为了这个买房继续还款了。第二现实中向银行贷款。不一定会按期批下贷款的。然后如果没有批下贷款需要重新申请。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合同上怎么约定然后银行作为强势的一方,你很难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只有重庆申请,否则银行不会进行放贷。若对解答满意,请予以采纳或继续咨询。

2022-03-2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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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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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2-03-2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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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盛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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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签。这是的谎言。还信他干嘛。

2022-03-2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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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法律知识

委托、行纪与居间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诉讼是一种突破债的相对性原则,使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以此来有效保全自己债权的措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即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根据《合同法解释》第14条规定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先履行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7条相关规定,先履行义务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即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而后履行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由此可见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后履行债务人有丧失债务履约能力的极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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