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离职了,两份劳动合同都在老板手里会有什么影响吗?
1387367****
湖南省 长沙市
合同纠纷
2023-08-11
19.9元
你好,离职了,两份劳动合同都在老板手里会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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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虹
律师咨询 TA
1.如果双方已经签署离职协议书,该协议书就用人单位应当给付员工的费用已经清算完毕,那劳动合同对员工来说,意义不是很重要。2.员工必须将离职协议留存一份。
2023-08-1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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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职后,双方办理完毕交接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2023-08-11律师追答
没有签署离职协议,但有和人事的聊天记录,费用已经结清,我想知道她今后有没有利用两份劳动合同向我索要钱财的可能,比如说变更其中内容
2023-08-11律师追答
不可能实现。
2023-08-11律师追答
有没有将劳动合同变更成借款合同或者借贷合同的可能?
2023-08-11律师追答
变更合同内容,如果你没确认的话,对你没有影响。
2023-08-11律师追答
可是两份合同都在老板手里,她变更内容我也不知道
2023-08-11律师追答
一般企业会出于什么目的收走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呢?
2023-08-11律师追答
OK。
2023-08-14律师追答
张扬智
律师咨询 TA
你好,这种情况,两份劳动合同都在老板的手里,对你并没有影响啊。你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公司的这种做法不合法。
2023-08-1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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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说没有影响呢?钱财是不可能通过劳动合同得到了,但有没有可能将劳动合同变成借款合同呢?
2023-08-11律师追答
刘义峰
律师咨询 TA
对于公司没有什么影响,多一份无所谓,主要还是对于你的影响,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劳动维权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及相关权利。
2023-08-1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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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梅
律师咨询 TA
如果没有争议了,工资什么的都付清了,没什么影响的,不过你找他们要回来也可以。 如果有争议,要仲裁,要要回来,作为证据。如果对方不给,其他的可以证明用工关系。
2023-08-1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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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晅
律师咨询 TA
有没有影响,要具体分析。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影响的,但你惜字如金,寥寥几句,也看不清具体情况。
2023-08-1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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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劳动合同都在老板手里会带来什么风险呢?
2023-08-11律师追答
邓益洲
律师咨询 TA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如果你需证明曾经存在过这段劳动关系,那么可能需要相关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也可以用其他证据来证明,比如工资发放记录、社保记录、工作证等。另外,如果档案里没有劳动合同相关材料,有可能对以后办理退休或计算累计工龄等产生影响。总之,是否有影响主要取决于你今后的需要。如果未来难以预料,那还是持有一份劳动合同较稳妥。
2023-08-1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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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骏
律师咨询 TA
如果没有劳动纠纷,你离职就是了,合同在老板手里也没什么,如果有事还要看发生的是什么事,你让律师猜是猜不到的。
2023-08-1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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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鑫
律师咨询 TA
1.如果双方已经签署离职协议书,该协议书就用人单位应当给付员工的费用已经清算。2.员工必须将离职协议留存一份。3.你的合同未来应该进入的档案这个和你计算工龄和劳动期间有关系,如果是已经入档就忽略;4.记得合同是双方的你有权利获得你那一份;5.你要拿到后看看合同是否被篡改哦!
2023-08-1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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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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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诉讼是一种突破债的相对性原则,使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以此来有效保全自己债权的措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即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根据《合同法解释》第14条规定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先履行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7条相关规定,先履行义务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即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而后履行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由此可见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后履行债务人有丧失债务履约能力的极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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