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各位专业人士,县级人民政府有行政复议权吗?
1866260****
江苏省 苏州市
侵权责任
2024-01-31
0元
我想请教各位专业人士,县级人民政府有行政复议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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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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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对于县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2024-01-3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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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晅
律师咨询 TA
当然有啦。 但如果一定要有针对性的话,要看针对什么去说。
2024-01-3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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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智
律师咨询 TA
你好,县级人民政府是由行政复议权利的。
2024-01-3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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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鑫
律师咨询 TA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3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对县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 此外,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4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另外,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我省县级以上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2024-01-3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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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律知识
赔偿金额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对外是整体的全部责任,连带责任中的每个人都需要对被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一个或者数个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或者部分的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是法定的责任,侵权人不能约定改变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一、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 二、教唆人、帮助人与行为人的连带责任; 三、共同危险人的连带责任; 四、分别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行为人的连带责任; 五、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网络用户的连带责任; 六、高度危险物所有人与管理人、非法占有人的连带责任; 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连带责任。
证据固定
法院作出裁判必须以事实为根据,旧某一事实能否成为裁判依据,最终决定于证明这一事实的证据是否充分、确实,在法律上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责任划分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若遇到人身侵权,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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