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赔偿金额详情

1 财产损失的计算

《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对财产损失的计算进行了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了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3 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4 赔偿的具体计算标准

以下是上述及相关赔偿的具体计算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后续治疗)

二、误工费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但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三)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且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三、护理费

(一)护理人员有收入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

(二)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X护理期限(天)

四、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在工伤事故中,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五、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住宿时间(在工伤事故中,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八、残疾赔偿金

(一)60周岁以下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二)60周岁—75周岁之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三)75周岁以上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的,

受害残疾人因日常生活或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配制假肢、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国产普通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6个月

医疗事故赔偿,赔偿丧葬费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赔偿丧葬费的,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

(一)不满18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二)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1、18周岁—60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2、60周岁—75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3、75周岁以上有其他扶养人

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医疗事故赔偿,抚养费的赔偿,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抚养费的,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

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十二、死亡赔偿金

(一)60周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二)60周岁—75周岁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三)75周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在工伤事故中,按照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由法官自由裁量。

赔偿金额问题法律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