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新换了人物业和业委会,业委会经业主投票制定新规,办理包月停车证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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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上海市
侵权责任
202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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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新换了人物业和业委会,业委会经业主投票制定新规,办理包月停车证须“三证合一”,既“房产证、行驶证、身份证”。但现在房产证是我姐姐的名字,车辆是我爸的名字,有房屋委托处理公证书,小区业委会不认,现在不让我缴停车费,并要把我的车驱逐出去。我这个车牌在小区停了10年,现在他们一个规定下来就要把我的车拒之门外。我想请问业委会是否有权力制定“三证合一”的政策,是否合法合理。小区保安是否有权力不让我停车?这个新规侵犯了业主的权益,我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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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元开
律师咨询 TA
建议你这边先积极收集证据材料,特别是你们小区的相关规范,同时你可以向公安局备案一下
2021-06-2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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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獾律所李
律师咨询 TA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这种情况,本律认为不合理,建议好好沟通解决,沟通无果,可以投诉解决
2021-06-2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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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范君
律师咨询 TA
你好,这位朋友,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分析,业主委员会这样做不合理,你可以到物业办投诉业主委员会。
2021-06-2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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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律知识
赔偿金额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对外是整体的全部责任,连带责任中的每个人都需要对被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一个或者数个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或者部分的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是法定的责任,侵权人不能约定改变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一、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 二、教唆人、帮助人与行为人的连带责任; 三、共同危险人的连带责任; 四、分别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行为人的连带责任; 五、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网络用户的连带责任; 六、高度危险物所有人与管理人、非法占有人的连带责任; 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连带责任。
证据固定
法院作出裁判必须以事实为根据,旧某一事实能否成为裁判依据,最终决定于证明这一事实的证据是否充分、确实,在法律上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责任划分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若遇到人身侵权,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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