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私房,虽没办手续但有乡村合法性证明,政府未进行合法性认定之前,政府

1387580****

湖南省 岳阳市

拆迁争议

2023-06-05

19.9元

农村私房,虽没办手续但有乡村合法性证明,政府未进行合法性认定之前,政府不告之,户主不知情巳被拆除,户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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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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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法建造的房屋,自建造完成之日即获得物权,是否登记,不影响物权的成立。2.政府对前述房屋拆迁,如果未获补偿,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拆迁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赔偿。

2023-06-0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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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行政诉讼怎么走?

2023-06-05律师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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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4律师追答

赵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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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按照司法实践的规定出现目前这个状况,您可以尝试如下方法解决,一, 这个房屋是合法的建筑,那么现在政府没有告知你,然后就被拆除了, 那么,你的财产利益遭到了重大损失,如果是政府来拆除的话,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手段去追偿政府的责任,要求他们赔偿,二,如果这个不是合法建筑,是一个违法建筑,那么,政府没有告知你的情况下房屋被拆除,这个就是拆除程序是违法的,那么你依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手段去追究政府的责任,三,如果拆除的责任人不是政府是其他人,比如说个人,村委会,其他第三方等,那这个要通过民事诉讼手段是追究他们的责任,只要法院能够采信您的证据的话,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2023-06-0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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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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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打行政官司告政府拆迁部门要求赔偿或者拆迁补偿,乡村合法性证明材料作为证据用以证明对被拆掉的房屋的权利凭证。

2023-06-0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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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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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除你的房产的理由是什么,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你的财产权,建议向法院起诉政府,确认违法及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0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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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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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违法拆除了,你有合法的证据,照样可以投诉处理,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谁可以拆毁的谁赔偿

2023-06-0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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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56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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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作为行政相对人,如果国家机关,在行政的过程中,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完成了损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如果政府部门确实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强制拆除了你的房屋,那么政府部门可能存在行政违法的行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要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如果程序违法,那么结果必然违法。

2023-06-0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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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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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要求行政赔偿,复议不成功可以行政诉讼。请将我采纳为满意解答,其他疑问可以点我详询。

2023-06-0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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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争议法律知识

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征地程序

(1)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2)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3)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4) 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5) 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6) 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7) 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 (8) 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9) 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划拨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10) 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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