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份额我方占有50%份额,其余两人占有各25%,证据明确,三方都认可

1805011****

福建省 泉州市

拆迁争议

2023-06-04

0元

店面份额我方占有50%份额,其余两人占有各25%,证据明确,三方都认可,办不动产登记证办成共同共有,我方起诉要求按共同共有金额补偿,没有要求办理不动产份额更改。法院判我方败诉,理由对方不愿意金额补偿,但认定事实是我方占50%份额,而且对方两人当庭表示愿意配合不动产更改,但实际不愿意配合,我有上诉的必要吗?还是说另行起诉更改不动产份额,另行起诉是否涉及一事不再理的问题,我这个事情比较急,因为上诉期限马上到了

补充图片

温馨提示:如果律师需要您提供更多的证据图片参考,请在此补充证据图片。

暂无律师回复

夏虹

律师
累计服务: 2531 | 法律水平: 4.8 | 服务态度: 4.8 | 社会资源: 4.8

咨询 TA

一审起诉时思路跑偏,无上诉之必要。另案诉讼不构成重复诉讼。

2023-06-04回复

0

0

刘义峰

律师
累计服务: 15520 | 法律水平: 4.8 | 服务态度: 4.8 | 社会资源: 4.8

咨询 TA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既然对方二人不同意补偿的,只能另诉确认事实,变更份额。

2023-06-04回复

0

0

赵炜

律师
累计服务: 1222 | 法律水平: 5.0 | 服务态度: 4.8 | 社会资源: 4.8

咨询 TA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按照司法实践的规定,出现目前这个状况,您可以尝试如下方法解决,一,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话,当然应该上诉,这是法律赋予于你的诉讼权利,不要丧失这一机会,这个非常关键。二,关键是你要看一下一审判决当中认定你的败诉理由是什么?你说是对方不愿意金额补偿,这个表述有问题,因为所谓败诉是指起诉的诉讼请求,如果法院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那这个就是败诉,所以你去看一下这个理由是否存在。三,还有关键地方就是法院在一审判决当中认定的法律事实,以及审判的法律依据是不是有错误的地方?如果这个有的话,你的上诉是有希望的。四,另外起诉问题, 只要前后两个诉讼不是一个法律关系的话,就不存在一事不再理的问题。

2023-06-04回复

0

0

您发的这个补充证据的判决书,没有看到判决的主文内容,这个是最关键的,您只要看一下判决的主文内容,如果判决对你有利,那么你就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您不利,您也不服这个判决的话,那就去申请上诉,抓紧时间,不要耽误。

2023-06-04律师追答

已经上传判决结果了

2023-06-04律师追答

你发的图片里面确实没有判决的主文部分,什么叫判决主文就是判决最终的内容,你去看一下你发的图片里面有没有缺页?是不是漏掉那个部分了?

2023-06-04律师追答

还不知道怎么办?

立即发布咨询,每个咨询至少三位律师解答!

发布咨询

最专业快速的全能法律方案!

智能律师诊断

免费体验

拆迁争议法律知识

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征地程序

(1)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2)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3)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4) 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5) 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6) 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7) 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 (8) 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9) 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划拨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10) 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优秀律师

蜜獾律所李 律师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

4.9

符元开 律师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犯罪

4.9

张晰 律师

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劳动雇佣

4.9

胡思思 律师

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刑事犯罪

5.0

立即咨询,至少三位律师解答

1

详细描述

尽量详细的描述咨询问题和纠纷焦点

2

律师解答

至少3名律师给予解答,请耐心等待

3

解答提醒

收到并查看律师回复,并及时追问律师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