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下,我们县政府在几年前征收了我们的田和地,有两种方

1827630****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拆迁争议

2022-01-11

19.9元

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下,我们县政府在几年前征收了我们的田和地,有两种方案∶1.每亩5万的土地补偿费,加0.1亩的安置地(回置地),2每亩8万的土地补偿费,我们以方案1转让了9亩田地,其他都是按方案2卖的,征地协议上写了我们有0.9亩的安置地,过去这么多年了安置地也没有安排给我们,然后现在还告诉我们现在安置地里的那0.9亩只有297个平方米可以给我们建房子,其他的都被用作道路了!这样是否合法合理,有什么维权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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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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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张律师,很高兴回答你提出这个问题。的建议你最好找政府部门进行反映处理,走法律程序,不一定能够实现你的目的,如果走法律诉讼很难实现胜诉

2022-01-1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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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有问题可以继续追问本律师

2022-01-11律师追答

法律诉讼胜率很低吗?

2022-01-11律师追答

是的

2022-01-11律师追答

建议不起诉,走合法信访途径

2022-01-11律师追答

请问是否可以采纳我的解答?

2022-01-11律师追答

刘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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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书面约定的,政府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对于行政协议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政府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上一级政府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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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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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已经签了协议,如果有严重不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况可以在一年内起诉撤销合同,如果没有就难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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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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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政府机关根据国家社会等需要,在征地时需要按照政府文件给予征地补偿,如果当时你们在征地补偿协议约定好了是方案1,现在政府部门并未按照方案1是已经违反了协议

2022-01-1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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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嘉钡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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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回答你的咨询,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你这个不是在微信或者网络咨询律师就可以给你解答清楚的。涉及行政征收。还会涉及到行政诉讼。还有你的相应的土地,房屋的权属是否明晰。根据我国民法典及《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如果你对政府的征收行为不服的可以在规定范围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征收决定提出异义。对政府征收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维权处理。且目前国家对于修路建桥的征收一般赔偿或者相应的方案不像开发商那么优惠力度大,一般是公益性质的补偿。对于解答满意,请予以采纳或继续咨询。

2022-01-1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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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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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和县政府是民事法律关系,可以依据征地协议起诉县政府,要求其交付0.9亩土地使用或者给予赔偿款(按照每亩8万的标准)

2022-01-1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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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佳灵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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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022-01-1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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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争议法律知识

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征地程序

(1)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2)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3)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4) 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5) 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6) 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7) 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 (8) 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9) 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划拨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10) 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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