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求学生交罚款 并且威胁不交罚款全校通报

1768888****

山东省 济南市

民事执行

2022-11-27

19.9元

学校要求学生交罚款 并且威胁不交罚款全校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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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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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学校是没有罚款的处罚权的,你完全可以拒绝。其次,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违纪情况,给予学生纪律处分的权力。

2022-11-2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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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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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学校没有权利罚学生款。这不交罚款全校通报有威胁的意思。如果你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你可以通知你父母。如果你成年了,可以报警处理。

2022-11-2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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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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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拒绝。学校与老师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是毁人不倦的行为,学生根本没有收入,学校也不是行政机关,没有罚款权利,建议向当地教育局控告投诉。

2022-11-2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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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范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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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位同学,如果校方罚款的决定不是依据校纪校规作出的,而是违法有关规定和程序作出的话,你可以申请撤销。

2022-11-2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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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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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性质的罚款,学校作为事业单位,他们是没有罚款权的,对学生的教育教导,他们只有批评教育的权限,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不同,他是可以采取处罚措施,不如写检查,当然也包括全校通报,甚至开除。唯独没有罚款权

2022-11-2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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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童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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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学校罚款是不合法的。不论罚款是否有用,不论罚款的用途是否规范,学校无权对学生罚款,对学生罚款也不符合教育的科学原理。更重要的是,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行政处罚法规定,只有部门规章以上的规范性文件才有权设立,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学校无权自行作出罚款等方面的规定。建议到教育部门举报。

2022-11-2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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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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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交罚款,学校没有处罚权,可以投诉他们,治安处罚法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请将我选为满意解答,其他疑问可以点我详询。

2022-11-2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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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哲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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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只有法律授权的享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才有法罚款权,学校为民事主体,不是行政主体,学校享有法律授权的是发放学位证,除此之外,没有法律授权。因此,学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建议报警或者向当地的教育局反映情况。

2022-11-2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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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法律知识

中止与终结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中止执行是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中止执行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没有办法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会恢复执行。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是所有案件都能执行完毕,对不能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执行的案件,法院会书面裁定终结执行。执行终结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终结代表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之后不得再依原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或案外人对于法院的执行行为或执行标的有不同意见,请求法院停止或变更执行的请求。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最高法院2015年5月5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执行异议做出进一步规定。

执行方法

执行方法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手段和措施。主要包括对财产的执行方法、对行为的执行方法和保障性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第241-255条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诉讼的最终阶段,旨在通过国家强制力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适用于调解和辩论。只有当义务人不履行应履行的义务时才会引发执行程序。执行程序一般包括执行的启动、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执行担保和暂缓执行、执行和解、执行中止、终结与结案、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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