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于2019年10月在北大课工场培训班就读设计专业,交了160

1833781****

河南省 开封市

其它民商事

2020-04-18

0元

您好,我是于2019年10月在北大课工场培训班就读设计专业,交了16000多学费,2019年授课是正常的线下授课,但是最近由于疫情原因,并没有办法去郑州上课,我们上了大概不到一个月的线上课程,中间停了两个星期,眼看郑州马上就可以恢复线下授课,但是我们却被武汉总部接管,以武汉不能开学为由,把我们的线下授课,改成毕业前都要线上授课,老师和培训机构也没有给我们任何的解释,关键是线上授课和线下授课的价格大概相差一半,有许多在郑州的老师也被辞退,我们学生想要解释也没有,他们一直以疫情为由逃避问题

补充图片

温馨提示:如果律师需要您提供更多的证据图片参考,请在此补充证据图片。

暂无律师回复

蜜獾律所李

律师
累计服务: 39476 | 法律水平: 5.0 | 服务态度: 4.8 | 社会资源: 4.8

咨询 TA

面授课肯定比线上课要贵。对方改变履行方式,您可以跟学校协商退还部分费用。

2020-04-18回复

1

0

肖慧思

律师
累计服务: 1748 | 法律水平: 5.0 | 服务态度: 4.8 | 社会资源: 4.8

咨询 TA

现在1已经全面复工,很多地方也都开学,不能完全以复工为由变更合同内容,对方违约的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价格应该按照线上减半收取,老师被辞退影响教学的可以要求减少学费,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2020-04-18回复

1

0

符元开

律师
累计服务: 28362 | 法律水平: 5.0 | 服务态度: 4.8 | 社会资源: 4.8

咨询 TA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导致这个结果,对方可能依据这个,会减轻他们一部分法律责任

2020-04-18回复

1

0

还不知道怎么办?

立即发布咨询,每个咨询至少三位律师解答!

发布咨询

最专业快速的全能法律方案!

智能律师诊断

免费体验

其它民商事法律知识

赠与纠纷

赠与纠纷一般是当事人双方对于赠与合同的设立、变更、撤销、解除等过程发生争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它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范围也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也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益的事实。其中,遭受损失的一方常称为受害人,获益一方叫做受益人。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故受害人有权向受益方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优秀律师

蜜獾律所李 律师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

4.9

符元开 律师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犯罪

4.9

张晰 律师

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劳动雇佣

4.9

胡思思 律师

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刑事犯罪

5.0

立即咨询,至少三位律师解答

1

详细描述

尽量详细的描述咨询问题和纠纷焦点

2

律师解答

至少3名律师给予解答,请耐心等待

3

解答提醒

收到并查看律师回复,并及时追问律师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