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妈在厂里工作,因为和主任吵架起来,想不通,当众跳楼,现在生命垂危,厂
1858936****
云南省 昆明市
民事执行
2021-10-10
0元
姑妈在厂里工作,因为和主任吵架起来,想不通,当众跳楼,现在生命垂危,厂里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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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律师回复
张辉
律师咨询 TA
你好,我是张律师,很高兴回答你提出的法律问题,这个厂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厂里的责任不是太大,将来还是可以要求厂里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2021-10-1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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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有问题可以继续追问本律师
2021-10-10律师追答
管壮志
律师咨询 TA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姑妈是成年人,且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如果自杀未遂厂里是没有责任的
2021-10-1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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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主任有没有责任呢?如果姑妈有精神方面的病再加上刺激就跳了
2021-10-10律师追答
如果对方明知你姑妈精神有问题还刺激,也得承担一定责任。可以考虑起诉。
2021-10-10律师追答
对方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只是知道她有甲状腺方便的病,我了解到这种病容易产生自杀
2021-10-10律师追答
现在在积极抢救治疗,需要很多钱!还没脱离危险,厂里和那个主任现在我们要怎么起诉他呢!他们开了会现在没人敢出来作证,也请不到律师!
2021-10-10律师追答
当时有很多人在场,但厂长开会后没一个人敢出来说一句话,现在怎么办呢?要公安介入调查吗?
2021-10-10律师追答
马范君
律师咨询 TA
你好,这位朋友,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厂里从人道主义出发,至少应该承担10%~20%的责任。
2021-10-1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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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英
律师咨询 TA
您好,厂里有责任的,不给赔偿可以去法院起诉。
2021-10-1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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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法律知识
中止与终结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中止执行是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中止执行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没有办法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会恢复执行。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是所有案件都能执行完毕,对不能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执行的案件,法院会书面裁定终结执行。执行终结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终结代表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之后不得再依原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或案外人对于法院的执行行为或执行标的有不同意见,请求法院停止或变更执行的请求。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最高法院2015年5月5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执行异议做出进一步规定。
执行方法
执行方法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手段和措施。主要包括对财产的执行方法、对行为的执行方法和保障性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第241-255条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诉讼的最终阶段,旨在通过国家强制力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适用于调解和辩论。只有当义务人不履行应履行的义务时才会引发执行程序。执行程序一般包括执行的启动、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执行担保和暂缓执行、执行和解、执行中止、终结与结案、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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