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乙方要修一条路,要求经过这条路的人摊派出资,甲方让

1575851****

云南省 楚雄彝族自治州

其它民商事

2021-09-29

0元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乙方要修一条路,要求经过这条路的人摊派出资,甲方让出自己宅基地的一部分修路,没有出钱,修路资金乙方负责,双方在村委会的见证下签订协议,现路修好了,乙方要求甲方只能三轮车以下的车子通行,也就是小车和货车不允许通过。当时双方同意并签字,现甲方觉得不合理,自己有大车要通过,现在可以撤回这份协议吗?这份协议严格意义上讲具有法律效应吗?如果不能撤回要怎么办?之前已经让出自己的一部分宅基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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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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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乙方的要求不合理,既然甲方已经让出宅基地,就应当有无条件使用权利

2021-09-2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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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要怎么办呢?我上传了协议,你帮忙看一下

2021-09-29律师追答

蜜獾律所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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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对方说法不合法,不合理。建议您找基层组织出面协调解决。

2021-09-2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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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范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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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位朋友,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这份协议如果没有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是生效的,合同双方都应该遵守。

2021-09-2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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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纠纷一般是当事人双方对于赠与合同的设立、变更、撤销、解除等过程发生争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它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范围也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也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益的事实。其中,遭受损失的一方常称为受害人,获益一方叫做受益人。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故受害人有权向受益方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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