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殴,双方都有伤,但是派出所只要求先动手那个人赔偿,合理吗?如果签
1307621****
广东省 韶关市
民事执行
2021-09-09
0元
打架斗殴,双方都有伤,但是派出所只要求先动手那个人赔偿,合理吗?如果签了和解协议(当时被民警扣着,家属签的字),先动手的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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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律师回复
张辉
律师咨询 TA
我是张律师,很高兴回答你提出的法律问题,这个协议应该双方共同签订,先动手并不意味着责任大,建议你们协商一下
2021-09-0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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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有问题可以继续追问本律师
2021-09-09律师追答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一个快递员给我送来的耳机损坏了,我投诉后收到骚扰短信,然后我听家里人说这个快递员还找上门了。我找到这个人后,直接动手,不过后来被其他快递员拉开,我被摁地上,最后被送去派出所。民警完全没听我说话,就让我坐一边冷静。后来快递公司人过来,要求一万的赔偿,其实他只不过肿了
2021-09-09律师追答
看来你们发生了打架互殴行为,对方有过错在先,对方可能是轻微伤,建议你多少赔偿一点,还有派出所要拘留你吗?是可以拘留的
2021-09-09律师追答
快递员肿一只眼,背后一道钝器击打伤,就要求一万的赔偿。那么,快递公司负责人对我做出的不文明举动,以及快递员来我家这件事,我可不可以要求个一万八精神损失费?还有我脖子后红肿,手臂挫伤,现在脖子转一下有点疼,我去医院挂号检查,可以找他们报销吗?
2021-09-09律师追答
药费可以找对方已经赔偿
2021-09-09律师追答
刘嘉钡
律师咨询 TA
你好,本律师很高兴为你解答。如果你有受伤的话,也可以要对方对进行赔偿的,在责任范围内。
2021-09-0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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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法律知识
中止与终结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中止执行是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中止执行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没有办法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会恢复执行。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是所有案件都能执行完毕,对不能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执行的案件,法院会书面裁定终结执行。执行终结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终结代表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之后不得再依原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或案外人对于法院的执行行为或执行标的有不同意见,请求法院停止或变更执行的请求。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最高法院2015年5月5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执行异议做出进一步规定。
执行方法
执行方法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手段和措施。主要包括对财产的执行方法、对行为的执行方法和保障性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第241-255条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诉讼的最终阶段,旨在通过国家强制力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适用于调解和辩论。只有当义务人不履行应履行的义务时才会引发执行程序。执行程序一般包括执行的启动、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执行担保和暂缓执行、执行和解、执行中止、终结与结案、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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