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莲花女士(身份证:440222199003021221)来电反映:
1501507****
广东省 韶关市
民事执行
2021-08-27
19.9元
何莲花女士(身份证:440222199003021221)来电反映: 何女士是始兴县城南镇新村村上屋组的居民,与林泽平先生(身份证:440222199308041514)生育了一孩叫林懿轩,没有拿结婚证,曾打官司,抚养权归妈妈,何女士前往城南镇派出所帮孩子上户口时,对方称需要男方和孩子做亲子鉴定,但男方做了亲子鉴定后,不提供证明也不配合上户口,导致孩子户口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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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獾律所李
律师咨询 TA
您好!您具体想问什么?这种情况,如果给小孩上户口需要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是非婚生小孩,需要亲子鉴定报告
2021-08-2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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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配合我也拿他没有办法、小孩马上就要上学了。
2021-08-27律师追答
拿生效文书和法院的生效证明去找派出所的领导沟通一下
2021-08-27律师追答
派出所也找对方沟通但是对方也不配合我这边上户口。我也是真的没办法了
2021-08-30律师追答
弄清对方的目的 再好好谈一回
2021-08-30律师追答
想上他那边的户口、我这边抚养。大概就是这样吧?
2021-08-30律师追答
跟对方打感情牌,从迁移户口有利于小孩的角度跟对方谈
2021-08-31律师追答
张辉
律师咨询 TA
你好,我是张律师,很高兴回答您提的法律问题,你可以就孩子起诉不给办户口的问题,找公安机关问一下具体原因,男方拒不配合的话,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男方
2021-08-2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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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让公安机关找男方,让男方配合一下
2021-08-27律师追答
派出所让我去找男方、我找了但是男孩不愿意配合、上我这边的户口
2021-08-27律师追答
你好,孩子上户口是法定权利,公安机关可以给你们调解一下
2021-08-27律师追答
派出所这边是帮忙协调了但是对方不配合。我小孩的户口还是没有办法上
2021-08-30律师追答
可以考虑起诉男方
2021-08-31律师追答
王群英
律师咨询 TA
您好,您是代表女方。现在的问题是要男方支付抚养费么,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她支付抚养费,孩子鉴定不需要做
2021-08-2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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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过了、抚养权判给我女方、现在男方不配合上我这边的户口 、小孩马上就开学了
2021-08-27律师追答
抚养权在我这里、但是派出所一定要男方的亲子鉴定报告才能上、派出所也出面协调了但是就是死活的不配合。
2021-08-30律师追答
刘嘉钡
律师咨询 TA
您好!男方作为父亲有义务提供证明或和配合上户口。户籍问题,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窗口咨询,遇到困难可向派出所的主管公安分局咨询。
2021-08-2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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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让我自己协调、但是对方不愿意配合我也拿他没有办法、小孩马上就要上学了
2021-08-27律师追答
打听亲子鉴定的是哪个机构,向作出亲子鉴定的机构调取一份,给派出所。
2021-08-27律师追答
我上哪里去调取我又不是派出所、。
2021-08-27律师追答
那可以求助派出所或者委托律师。
2021-08-27律师追答
我没钱请律师、我跑了好多次派出所都是要对方的亲子鉴定报告
2021-08-27律师追答
若是没户口,上不了学。可以向教育局和公安局反映情况为小孩着想,请求协调。
2021-08-27律师追答
跑好多政府部门都是踢来踢去。谁会帮你协调呢?
2021-08-27律师追答
嗯嗯
2021-08-29律师追答
派出所现在也帮忙协调了、但是男方这边还是不愿意配合我这边上户口。还有什么最有利的方法?
2021-08-30律师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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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法律知识
中止与终结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中止执行是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中止执行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没有办法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会恢复执行。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是所有案件都能执行完毕,对不能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执行的案件,法院会书面裁定终结执行。执行终结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终结代表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之后不得再依原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或案外人对于法院的执行行为或执行标的有不同意见,请求法院停止或变更执行的请求。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最高法院2015年5月5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执行异议做出进一步规定。
执行方法
执行方法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手段和措施。主要包括对财产的执行方法、对行为的执行方法和保障性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第241-255条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诉讼的最终阶段,旨在通过国家强制力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适用于调解和辩论。只有当义务人不履行应履行的义务时才会引发执行程序。执行程序一般包括执行的启动、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执行担保和暂缓执行、执行和解、执行中止、终结与结案、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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