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之前认识一个女孩,她因为在国内发生了一些事情心情
1555545****
安徽省 合肥市
民事执行
2021-01-24
0元
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之前认识一个女孩,她因为在国内发生了一些事情心情很糟糕,所以出国到日本打工了,随后我们在社交平台认识了,然后加了微信,聊到挺合的来的,最好她叫我老公什么的,刚开始是她自己给我发一些露骨的照片,我之前也没说要她给我发什么的,就突然之间发给我,然后陪了她三个多月,她喜欢在游戏里面找其他的好友所以我很介意,也和她说了,也在慢慢磨合,随后她也要求我给我发一些照片,然后我也给他看了,她现在因为一些事情也回国了,我知道她的住址,现在我遇到了一些事情,我想找她借点钱,她把我微信拉黑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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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晰
律师咨询 TA
这个不属于法律问题,如果你们不存在经济纠纷的话,她拉黑您是她的权利。
2021-01-2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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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范君
律师咨询 TA
这种事情属于你和她之间的私人的事情,建议好好协商解决。你知道他的地址,可以去找他。
2021-01-2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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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獾律所李
律师咨询 TA
这种情况,您联系不上对方,可以找其他人借钱或者找银行借钱啊。
2021-01-2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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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法律知识
中止与终结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中止执行是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中止执行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没有办法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会恢复执行。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是所有案件都能执行完毕,对不能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执行的案件,法院会书面裁定终结执行。执行终结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终结代表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之后不得再依原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或案外人对于法院的执行行为或执行标的有不同意见,请求法院停止或变更执行的请求。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最高法院2015年5月5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执行异议做出进一步规定。
执行方法
执行方法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手段和措施。主要包括对财产的执行方法、对行为的执行方法和保障性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第241-255条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诉讼的最终阶段,旨在通过国家强制力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适用于调解和辩论。只有当义务人不履行应履行的义务时才会引发执行程序。执行程序一般包括执行的启动、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执行担保和暂缓执行、执行和解、执行中止、终结与结案、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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