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比较复杂这点,我的出生地在A,后来妈妈改嫁现在生活在B,在B的
1378434****
河北省 石家庄市
民事执行
2020-11-27
0元
我的情况比较复杂这点,我的出生地在A,后来妈妈改嫁现在生活在B,在B的户口当时是村里开证明办的,也一直用到现在,最近派出所核查人口又发现A也有我的户口本,因为A那边的户口是用出生证明办的,所以派出所认定那边是祖籍户口,不能删,一定要求删除B这边的户口,可是我们在B生活这么多年了,所有的东西都是用B的身份证办的,删掉的话会非常麻烦,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把A的户口删掉,留B的户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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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獾律所李
律师咨询 TA
这种情况,您可以跟公安机关沟通一下,注销一个户口或者冻结某个户口
2020-11-2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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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
律师咨询 TA
这种情况按规定就是应当删除先前的户口。后面的户口不能删除。
2020-11-2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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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说反了。
2020-11-27律师追答
张晰
律师咨询 TA
这种情况,建议您可以和派出所户籍部门沟通,询问具体如何操作,这种一般是删除之前的。
2020-11-2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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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法律知识
中止与终结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中止执行是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中止执行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没有办法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会恢复执行。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是所有案件都能执行完毕,对不能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执行的案件,法院会书面裁定终结执行。执行终结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终结代表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之后不得再依原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或案外人对于法院的执行行为或执行标的有不同意见,请求法院停止或变更执行的请求。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最高法院2015年5月5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执行异议做出进一步规定。
执行方法
执行方法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手段和措施。主要包括对财产的执行方法、对行为的执行方法和保障性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第241-255条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诉讼的最终阶段,旨在通过国家强制力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适用于调解和辩论。只有当义务人不履行应履行的义务时才会引发执行程序。执行程序一般包括执行的启动、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执行担保和暂缓执行、执行和解、执行中止、终结与结案、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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