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合同纠纷,原告是国外高校招生授权单位,高校委托招生及收收费。原告已
1867010****
江西省 南昌市
合同纠纷
2022-11-28
19.9元
留学合同纠纷,原告是国外高校招生授权单位,高校委托招生及收收费。原告已帮助被告录取,被告已缴纳大部分费用,最后尾款因被告个人原因未缴纳,原告通知并催促很久,被告表示放弃入学,并要求返回所交费用。协议明确约定被告未按时缴纳费用,所交费用不退。一审判决原告获胜,二审法官要求调解,并要挟原告,合议庭认为要推翻一审,要求原告退款部分费用和解。请问有和解的必要吗
温馨提示:如果律师需要您提供更多的证据图片参考,请在此补充证据图片。
暂无律师回复
夏虹
律师咨询 TA
1.二审要求调解,一般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一审判决有问题,需要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案件,二是彻底让案结事了。
2022-11-28回复
0
0
2.就本案而言,一审判决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被告存在违约问题,但并不能因此将其所交费用均作为违约金处理。
2022-11-28律师追答
3.违约金的数额,取决于你实际支出费用,以及体现对被告方因违约而给予必要的惩戒。这样,才能平衡双方利益。
2022-11-28律师追答
陈鸿雁
律师咨询 TA
这种情况退一部分能保护双方的利益,具体退多少协商调解下来比较好,法院起诉流程: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递交;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发开庭传票;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请将我选为满意解答,其他疑问可以点我详询。
2022-11-28回复
0
0
刘义峰
律师咨询 TA
肯定是有必要的,可能二审法院认为,完全不退费还补缴余款显失公平,才予以释明,如果不和解可能面临不利后果。
2022-11-28回复
0
0
赵炜
律师咨询 TA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那您现在说是一审判决原告胜诉,那么二审现在在调解当中,而且合议庭认为要推翻一审,您这个是确切的信息吗?一般我们在民事诉讼当中,二审基本上大部分都是维持一审的,您这个人情况翻转的话,有没有其中特殊的情况存在呢?您没有说清楚。跟二审的法官要好好沟通一下,问一下为什么要推翻一审?他的推翻的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是什么?这个是非常重要的情况。
2022-11-28回复
0
0
张哲全
律师咨询 TA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协议明确约定了被告方未按时缴纳费用,所交费用不退。在协议有效的前提下,被告因为尾款未按时缴纳,属于违约行为。有证据,有被告方违约的事实,建议不和解,让二审法院依法判决。
2022-11-28回复
0
0
邓益洲
律师咨询 TA
1、调解必须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法庭不能强迫。但是否接受调解,其实是很难决定的事情,需要掌握全案证据进行评估,而且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或特别授权的代理人来决定。2、从过往经验看,正常情况下如果二审法院希望当事人调解,可能是因为二审不好下判决(比如二审需要改判一审判决或者二审法官觉得无论如何判决都存在风险,比如再审风险等)。因此,需要你的代理人对案件全部证据及陈述进行综合评估预判,以便决定是否进行调解。3、调解是双方都让步的过程,如果接受调解可能会比一审获益少一些,但也避免了二审被全部或部分改判的风险;如果不接受调解,虽然不用做出让步,但需要冒二审改判的风险。总之,甘蔗没有两头甜,是否接受调解取决于对全案的评估及当事人自己的态度。
2022-11-28回复
0
0
相关问题
换一批
还不知道怎么办?
立即发布咨询,每个咨询至少三位律师解答!
合同纠纷法律知识
委托、行纪与居间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诉讼是一种突破债的相对性原则,使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以此来有效保全自己债权的措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即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根据《合同法解释》第14条规定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先履行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7条相关规定,先履行义务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即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而后履行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由此可见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后履行债务人有丧失债务履约能力的极大可能。
优秀律师
蜜獾律所李 律师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
4.9
符元开 律师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犯罪
4.9
张晰 律师
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劳动雇佣
4.9
胡思思 律师
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刑事犯罪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