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于1990年结婚,父亲名下有一套房产,该房产是2008年购入,房
1573069****
重庆市 重庆市
房地产纠纷
2022-01-19
19.9元
我父母于1990年结婚,父亲名下有一套房产,该房产是2008年购入,房产证是我父亲名字,2012年母亲去世,2018年父亲再婚,2021年父亲去世,父亲去世前留下自书遗嘱房产归我所有,并有视频佐证,但并未在在世前去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如今他去世已无法做遗嘱公证,现我将去过户该房产到我的名下,需要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我继母如果拒绝签署放弃继承说明书,那么我起诉她,她会分到房产吗?或者说这套房产她是否能继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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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明
律师咨询 TA
应该是属于你个人全部继承了该房子的产权,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开始实施了之后,继承公证就已经没了优先效力的,你父亲录的视频应该是有法律效力的,不要担心。
2022-01-1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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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胜
律师咨询 TA
从叙述的案件情来看,继母对于房屋是没有继承权的,现在因为公证流程的原因,必须由可能的近亲属现场签字放弃继承。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母如果后续不配合,实际上妨碍了你继承房屋的合同权利,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请求法院对你的继承权利确认。后期再通过法院依法出具的法律文书过户。
2022-01-1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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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
律师咨询 TA
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处理,属于婚内房产,你有继承权,后妈或者继母没有继承权或者份额权利,不需要她同意。
2022-01-1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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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盛武
律师咨询 TA
你可以继承。你的继母没有权利主张。具体你可以咨询我。
2022-01-2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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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辉
律师咨询 TA
你好,我是张律师,很高兴回答你的法律问题。这个房产应该是你个人继承,建议去法院起诉解决。
2022-01-2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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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嘉钡
律师咨询 TA
您好,本律师很高兴回答你的咨询,如你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前述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你的情况,从时间和份额,只要遗嘱有效,继母没有继承权。你可以一个人继承。若你对解答满意,烦请采纳或继续详谈。
2022-01-2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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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静
律师咨询 TA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可以判定房屋所有权是你的,只要你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的,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因为你父亲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你继母想继承只能走法定继承的程序,所以还轮不到她继承。
2022-01-2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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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国辉
律师咨询 TA
你好,你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将房产登记在你名下,目前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公证后的医嘱,另一种是法院起诉,既然无法做公证遗嘱,您有且只有起诉。
2022-01-2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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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捷
律师咨询 TA
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按照遗嘱办理。一方不配合的可以诉讼。遗嘱如果被认定无效,耶大家均分。
2022-01-2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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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正
律师咨询 TA
首先这套房产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母亲去世后有一半作为遗产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父母、配偶、子女),虽然没有析产,但是这套房子已经不完全归属你父亲,母亲去世前如果你的姥姥、姥爷健在会出现其他情况。假设你父亲遗嘱对其所有份额部分处理有效,那就和你继母没有任何关系,至于能不能直接过户给你还要看继承公证的情况。
2022-01-2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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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粉
律师咨询 TA
如果遗嘱有效,房子应该属于你。要看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是否合法有效!不是必须要做公证。如果遗嘱无效,法定继承的话,继母是有继承权的
2022-01-26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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