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6年5月从原房主配偶处购得毛坯房,原房主为非正常死亡,我和家人介
1868571****
湖南省 长沙市
房地产纠纷
2021-08-21
0元
我于16年5月从原房主配偶处购得毛坯房,原房主为非正常死亡,我和家人介意,在办好过户后立即到物业交清物业费并办好更名。17年我交费时发现料仍为原房主,再次要求更正后交清物业费。年底我儿子升高中,此房空置。次年5月份我返湘时发现通知单上姓名仍为原房主,当即到物业表示强烈愤慨,经交涉,由工作人员道歉并燃放电子鞭炮后交清当年物业费。19年6月份我返长时再次发现通知上仍为原房主姓名,我拨打其总部投诉电话,并到业委会反映,提出由负责人当面道歉且在小区张贴道歉书、到寺庙做法事超度亡灵的要求,满足后我才交费。其后我反复交涉,物业拒不道歉,态度傲慢。我于20年6月后停止主动沟通。现今物业提起诉讼,我准备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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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獾律所李
律师咨询 TA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这种情况,您针对对方的诉请及证据材料进行答辩应诉即可
2021-08-2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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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您好!我知晓交纳物业费是每个业主应尽的义务,也无意拒交。但必须是物业诚恳认识到对我的伤害而道歉并按我诉求到寺庙超度亡灵后我才交纳。请问在此情况下,我的权益适应哪条法规来主张?谢谢您!
2021-08-21律师追答
物业的工作存在疏忽,导致对方伤害了您,您要对方道歉。建议找基层组织出面协调一下。
2021-08-21律师追答
李律师您好!谢谢您的建议!因咨询对话窗口字数所限,细节之处没有表述:1,第二次(18年)我要求物业负责人见面,对方置之不理,找了个不负责我楼栋的工作人员跟我谈老乡感情,后来仅由他口头致歉并燃放电子鞭炮就了结了。第三次发生后我打过物业公司总部电话投诉过,没有反馈,也找过业委会协调,对方连面都没露,在我看来对方仗着是业内头部企业,我只是普通业主,对方有客大欺店的底气和实力,所以对我的诉求不屑一顾,直接提起诉讼。那么我想咨询您的是有没有相关法律支持我的正当诉求?民法典上有关物业的没有稍微沾边条款,所以想咨询您这些专业人士,如需付费,我自当按市场行情支付,还望不吝指点!衷心感谢!
2021-08-21律师追答
马范君
律师咨询 TA
你好,这位朋友,物业做法欠妥,你应该维权的,注意方式方法,别过当就行。
2021-08-2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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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律师您好!在和物业沟通的过程中我保持理性毫无过激行为的,但因法律知识匮乏,不知如何维权,敬请指点,现物业先行起诉的情况下,我如何维权为佳?我的主张适应何种法规?衷心感谢!
2021-08-21律师追答
负责人当面道歉且在小区张贴道歉书,这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到寺庙做法事超度亡灵的要求,这是法律不支持的。
2021-08-22律师追答
谢谢马律师!我想再请问,如果我主张到国家允许的宗教场所举行超度亡灵的仪式所产生的费用由物业承担,法院是否会支持?如果会,又有哪些法理依据?衷心感谢您!
2021-08-22律师追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021-08-22律师追答
再次衷心谢谢您的指教!我还想请问您,在寺庙等国家允许的宗教场所举行相关仪式,也属于违背公序良俗吗?谢谢您!
2021-08-22律师追答
还有就是我要求物业郑重道歉并张贴道歉信,又可以依据哪些法律法规?谢谢您的不吝指教!
2021-08-22律师追答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021-08-22律师追答
再次衷心谢谢您的耐心指点!谢谢马律师!!
2021-08-22律师追答
不客气
2021-08-23律师追答
刘义峰
律师咨询 TA
刚去你提供的情况来看了。既然房子已经过户于你了,那么你就需要缴纳物业费,至于其他的做法事的要求,属于不合法要求。
2021-08-2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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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请问刘律师,我要求物业负责人郑重道歉并张贴道歉信于法有据吗?谢谢您!
2021-08-21律师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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