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有个执行的案子,我2015年8月就把执行款给法院了,当时法
153797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行政处罚
2021-08-16
0元
我2010年有个执行的案子,我2015年8月就把执行款给法院了,当时法院给我的一个私人账户,我把钱转过去之后,法院给我开了一张收据,最近我发现没有给我结案,我去法院问了一下,法院要收据,可是时间这么久了我把收据弄丢了,我就去银行打了转账记录,看到转账记录,法院的法官回复我一个星期就可以结案,可是我连续问了三个星期,今天法院告诉我,案卷找不到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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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獾律所李
律师咨询 TA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这种情况,只能联系承办法官,案件肯定是可以找到的,如果找不到法官肯定会承担责任
2021-08-16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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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晰
律师咨询 TA
这个您可以直接找法官,没别的办法,找不到卷也要找,那是法院的问题。
2021-08-16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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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范君
律师咨询 TA
你好,这位朋友,像这种情况确实不应该出现,既然出现了,建议你先将你先到银行查询一下当时转钱的对方账号。
2021-08-16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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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律知识
其他
公安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法律明确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所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无权设定行政拘留。
行政罚款
行政罚款是行政机关对于违法相对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额的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方式。
吊销执照
(一) 吊销执照实施机关 吊销执照的实施机关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的一个行政机关可以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即吊销执照的权力。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此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不能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注: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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