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热点
>
其它民商事
>
文章详情

交通事故与工伤怎样双重赔偿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6-15

其它民商事

来源:C

1541人查看

收藏

交通事故导致工伤,即交通事故与工伤事故竞合,会产生两种赔偿请求权,一是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二是工伤职工向事故责任人提起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在实践中,有许多交通事故与工伤事故竞合的情况,例如:职工上下班期间遭遇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在道路工作期间遭遇交通事故,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时发生交通事故,以及从事道路维护、巡查工作和从事客运工作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那么,工伤法律关系和车祸一般侵权法律关系可以同时获得赔偿吗?
答案是肯定的!
1、一般侵权法律关系
结合我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之规定,侵权法律关系中,受害人一方可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还可包括特殊情形下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上述各个项目的计算标准依照《解释》相关规定。
2、工伤法律关系
工伤法律关系下,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上述各个项目的计算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规定。
实践中,当上述两种法律关系同时存在于一个交通事故案件中时,应当考虑双重赔偿相应内人。如伤残案件中的残疾赔偿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案件中的死亡赔偿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就可以同时主张获得。

0

0

0

0/30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