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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类型:法治热点

时间:2020-05-29

医疗纠纷

来源: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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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民文敏(化名)反映,2019年9月8日,5岁的儿子朱宸熠因高烧在江苏宜兴市人民医院儿科治疗期间,护士错将医嘱“甘露醇”拿成了“甲硝唑”。等到发现时,一整袋“甲硝唑”已经输入孩子体内。此后孩子病情加重,当天医治无效去世。10月13日,宜兴市卫健委和涉事医院曾组织家属协商处理此事。见面会上,涉事医院院方表示,根据专家进行的事故鉴定,院方只承担“轻微责任”,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性意见。
目前, 医院已与患儿家属就善后事宜达成一致。同时,宜兴市卫健委在全系统开展医疗风险排查,严格落实“三查七对”等核心制度,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无论对于医疗机构还是对于患者,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使问题得以解决呢,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处理一般可以通过三种途径: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医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解决方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只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2、由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进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在纠纷解决中,不做独立的意思表示,只起到促成当事人形成一致表示的目的。调解协议和协商协议一样,具有合同效力。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和调解,都属于国家公权力对民事活动的干预,具有强制性、终局性和权威性。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鉴定医疗事故。2、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3、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4、计算赔偿总额;计算公式为:赔偿总额=上述11项所加总额×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比例。5、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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