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责任又称“责任”、“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或担保人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依法应履行的担保义务。
1 常见法律问题
一、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三、担保合同无效,而主合同有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 疑难问题
一、第三人仅在借条上签字但未表明担保人身份,借贷双方订立的借贷合同中也未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第三人也未以保证人身份签字盖章时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担保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借贷合同的担保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三、借贷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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