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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详情

1 构成要件

根据其定义可知,成立该罪需满足如下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类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客观要件

表现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

三、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自然人、单位或单位和自然人,就自然人而言大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是特殊主体。

四、主观要件

绝大多数犯罪是故意,少数犯罪是过失。

2 种类

我国刑法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按其定义和性质,主要分为了以下几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

3 常见法律问题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中,假药或以假药论处的情形有,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经过批准而未经过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所标明的适用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二、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三、走私贵重金属罪仅限于将贵重金属从境内走私至境外的行为。如果将贵重金属从境外走私至境内的,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四、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不包括变造,伪造货币的本质在于非法使用非属于此种货币的材料取得此种货币的形式,而变造货币的本质在于非法使同一种货币的材料改变数额、数量。

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下两种情形属于向公众吸收存款,一是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予以放任的;二是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

六、《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七、《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对本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八、《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4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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