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物业管理详情

1 形式分类

根据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及其他用途物业。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商业物业是指通过经营可以获得持续增长回报或者可以持续升值的物业;工业物业是指人类的生产活动提供使用空间的房屋;其他用途物业指除上述种类以外的物业。

2 内容分类

根据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及其他用途物业。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商业物业是指通过经营可以获得持续增长回报或者可以持续升值的物业;工业物业是指人类的生产活动提供使用空间的房屋;其他用途物业指除上述种类以外的物业。

基本内容按服务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公共服务、专项服务和特约服务三大类。

一、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二)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三)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绿化管理;

(五)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六)车辆秩序管理;

(七)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二、针对性服务。针对性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主要分为如下几类:

(一)日常生活类;

(二)商业服务类;

(三)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四)金融服务类;

(五)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六)社会福利类。

三、委托性服务,是根据自身能力与住用人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物业管理问题法律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